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资产评估、土地出让评估管理,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,建立科学规范的中介机构选聘方式,天津港(集团)有限公司拟更新资产评估及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,欢迎各中介结构申报参选。
一、公司简介
天津港(集团)有限公司作为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,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拥有两家上市公司,经营主业包括港口装卸及国际物流、港口工程建设、港口地产及港口相关服务。主要负责天津港北疆港区、南疆港区、东疆港区、临港经济区南部区域、大港港区东部区域的开发建设运营。
二、备选库内容
三、资产评估备选库参选条件
1.依法成立并经有关部门批准、取得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证书,涉及土地等国家另有规定资质要求的,应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。
2.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,严格履行法定职责,近3年内没有违法、违规执业记录。
3.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,具有与企业评估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、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。
4.熟悉与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、政策。
5.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及其他国家规定应当回避的关系。
四、申报材料
(一)资产评估机构
1.机构基本情况介绍;
2.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他评估人员情况表(主要包括姓名、专业、职业资格证书号、执业年限等信息,并提供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);
3.资产评估机构设立的批准文件及其资格证书;
4.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;
5.资产评估机构专业资质证书(如房地产、证券期货等);
6.资产评估机构近3年年度审计报告;
7.资产评估机构近3年开展评估业务情况及备案(核准)情况表;
8.资产评估机构近3年内没有违法、违规记录的声明;
9.入库申请表¬——资产评估备选库(详见附件1);
10.申报承诺书(详见附件2);
11.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(二)土地评估机构
1.机构基本情况介绍;
2.评估师及其他评估人员情况表(主要包括姓名、专业、职业资格证书号、执业年限等信息,并提供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);
3.机构设立的批准文件及其资格证书;
4.机构营业执照;
5.机构专业资质证书(如房地产、证券期货等);
6.近3年年度审计报告;
7.近3年开展业务情况;
8.近3年内没有违法、违规记录的声明;
9.入库申请表¬——土地评估备选库(详见附件3);
10.申报承诺书(详见附件2);
11.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五、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
请各意向中介机构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(一式两份)送达至天津港(集团)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,并将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。
六、其他说明
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境内外各级全资、控股、实际控制公司、经费单位以及我方作为第一大国有股东的参股公司。
联系人:马长港
联系电话:022-25705078
联系地址: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港路99号天津港(集团)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1801室
邮编:300461
附件1:入库申请表——资产评估备选库
附件2:申报承诺书
附件3:入库申请表——土地评估备选库
天津港(集团)有限公司
2023年2月27日